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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发送部门:科学技术处  发布日期: 2017-01-25
 

各科协分会: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638号)精神,2017年院士候选人推荐工作已经启动,广西科协组织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推选工作。现将我校开展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一)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省级科协的推选范围。

  (二)推选的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即应为195271日及以后出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三)凡2011年、2013年、2015年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7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二、推选工作有关要求

  (一)各推选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科协发组字〔201498号)有关规定开展推选工作,违反规定的,所推选的院士候选人无效,并按照惩戒机制进行严惩。

  (二)提交《同行专家评议表》,被推选人须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选的结果,材料上须有确认评议结果的专家签名。

  (三)根据中国工程院的要求,报送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所有材料一律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确有无法回避的涉密材料,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及《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中的保密规定》执行,通过机要渠道另行报送。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推荐(提名)资格。

1.填写并打印《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表》(以下简称《推选表》)纸质件4份,《推选表》内容要进行脱密处理,候选人签名。

2.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推选院士侯选人工作情况报告、同行专家评议表各1份。

  3.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2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2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2套(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2套。超过《推选表》中规定数量的附件材料,可提供目录清单。

所有材料请于201722日下午5:30前报送。未尽事宜,请与校科协联系。联系人:廖彩云,联系电话:13978333099,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表

     2.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

     3.同行专家评议表

 

校科协

2017125

附件

附件2: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doc

附件1:中国工程院院士侯选人推选表.doc

附件3:同行专家评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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