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经费的使用,保障项目研究质量与按期结项,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将启动相关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所有在研的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项目,包括2010年度重大项目、2010年度一般项目、2010年度教授培育工程项目、2011年度一般项目、2011年度专项项目、2012年度一般项目、2012年度专项项目、2012年度委托项目、2013年度专项项目等。
二、结题条件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和项目合同书中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的要求相符。
(二)结题的项目要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的成果,且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三)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项目资助”或“广西文科中心××项目资助”等字样及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统一于2017年4月28日前将《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项目结项审批书(2013年7月制)》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成员变更等申请的项目,请提交《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以上材料请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印制)至社科处科研科(育才校区图书馆311室),电子版发送至gxwkzx@gxnu.edu.cn(所有纸质版材料均须提交对应的电子版)。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电话5846433。
附件:1.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项目结项审批书
2.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
2017年3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