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加强与台湾高校的校际交流与合作,拓宽学生视野,根据我校与台湾师范大学及广西教师培训中心签订的学生交流项目协议,我校计划于2017年秋季学期选派在校学生赴台湾师范大学交流学习,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出时间
2017年秋季学期(2017年9月—2018年1月)
二、派出名额与说明
15名,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
三、学习专业和学分转换
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申请台湾师范大学的相关专业,学生结束学业后,由接受学校发放成绩报告单,派遣学校根据本校有关学分的规定为交换学生认证和转换相应学分。我校学生学分的转换及认定由国际交流处、交换生所在学院(部)和教务处协同负责。一般情况下,相同或相似课程可以进行1:1学分转换,建议学生提前与所在学院(部)教秘等相关负责学分老师进行沟通和确认。
四、申请资格
(一)我校在读在籍学生,无考试不及格记录。
(二)品格优良,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记录。
(三)交换期满后按时返校继续完成学业。
(四)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支付赴台学习相关费用。
五、申请办法:个人申请、学院(部)推荐、择优录取。
六、费用说明
(一)按规定向学校缴纳应付学杂费、项目费。
(二)在台期间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费和往返旅费由学员自行支付,学杂费、住宿费在学生抵达台湾后自行向就读学校缴纳。
(三)学生赴台前需参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统一培训,并自行向该中心支付赴台手续服务费及培训费800元/人。
七、报名方式
(一)请先加入2017年赴台咨询群 215326685,后续信息将在群里发布。
(二)填写《香港论坛资料站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提交纸质版1份。
(三)提交2017年台湾师范大学春季班访问生申请材料(见附件2)。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提交电子材料时请按(学院(部)+姓名+项目名称)命名文件压缩包。纸质版材料交到育才校区外语楼213办公室。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17日。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773-5857127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