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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预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9-13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工作安排,我校即将启动2024年本科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本科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教育部监测高校办学质量的重要依据,是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及整改、专业认证及整改时专家考查的重要指标,也是各二级学院(部)年度本科教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关单位、各学院(部)应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做好各项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保证数据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数据采集内容及责任分工

数据采集内容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师范类专业情况、工科类专业情况等9大类86表单。

数据采集工作涉及学校有关单位及各二级学院,具体责任分工见附件1《香港论坛资料站2024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数据采集填报工作进度安排

各有关单位、各学院(部)在数据采集填报之前,应组织数据填报人员认真研读《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特色篇(附件2、附件3),详细了解填报要求,确保按质按时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一)基础数据表格填报

1. 9月20日前

1)校办完成“表1-1学校概况”的填报。

2)人事处完成“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2个表格的填报。

3)教务处高教室完成“表1-4-1专业基本情况”、“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2个表格的填报。

2. 9月27日前

1)人事处完成“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2教职工其他信息”、“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3个表格的填报。

2)教务处学籍科完成“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的填报。

3)教务处实践办完成“表1-7-1本科实验场所”的填报。

4)科技处完成“表1-7-2科研基地”的填报。

5)教务处高教室完成“表1-7-3学校基层教学组织”的填报。

(二)非基础数据表格填报

10月25日前,各责任单位、各学院(部)完成其他非基础数据表格的填报。

(三)数据总体审核、上报

评建办负责全校数据校验、审核,提交学校审定,根据上级部门时间要求完成上报工作。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严把时间关各单位、各学院(部)应严格按照工作进度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数据采集及填报工作(相关填报表格见附件5、附件6)。

(二)严把质量关各单位、各学院(部)应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并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各单位、各学院(部)应按照各类数据项目的填报任务分工,做好日常工作中相关数据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类数据的原始台账对于在时间节点上的明细数据需在该时间节点导出留存),做好数据支撑资料的建档留存,从源头上保证数据的详实准确,纸质版台账应至少保存5年,电子版台账应永久保存。

(三)严把审核关各单位、各学院(部)应指派专人负责数据的审核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学院(部)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数据采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学院(部)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其他要求

1.各责任单位采集的所有数据,由本单位数据采集责任人按照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监测平台”网页(http://172.16.130.11/edp/#/login)进行填报。

2.各有关单位、各学院(部)于9月18日(周三)中午12:00前,将数据采集工作负责人和数据采集工作人员名单(附件4)发至评建办邮箱:[email protected],相关数据采集人员加入“广西师大本科状态数据采集群”(QQ群号:726157501),群内将提供相关数据填报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评建办联系,联系人:张丽娜、姜俊峰,电话:0773-5823396、3698178。

 

附件:

1.香港论坛资料站2024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

3.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

4.2024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人员报送表

5.2024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表格excle版电子模板(各责任单位上传系统用)

6.各学院(部)填报表格excle版电子模板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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