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教师”支持计划第二期支持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桂教思政〔2024〕16号)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部)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排序,校党委常委会审定,我校拟推荐马克思主义学院王进芬等4名同志申报广西高校思政教育领军人物,拟推荐刘浩林等2名同志申报广西高校思政教育拔尖人才,拟推荐廉超等8名同志广西高校思政教育中青年骨干教师(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3名、专职辅导员3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1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党政干部1名)。(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将拟推荐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时间从2024年9月19日起至9月24日止。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反映情况 (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73-369008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教师”支持计划第二期支持对象拟推荐人选名单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