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国—东盟“两会”和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现开展2024年国庆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实训)室及危化品暂存区,实验动物房等重点场所。
二、检查要点
(一)各学院(部)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二)各学院(部)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和重要危险源管控情况。
(三)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放射源,高温高压容器以及生物安全的管理
(四)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设、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护演练计划是否完善。
(五)师生实验室用电、用火、用气、消防等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六)假期实验室门禁制度、值班值守、巡逻等工作安排。
三、检查方式
先学院(部)自查,后学校现场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安全责任。学院(部)党政领导应履行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部署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方案,带头开展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做到安全防范无死角、安全排查无遗漏。
(二)强化重要危险源管理。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要求,着重对重要危险源较多的A类和B类实验室进行督查,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各学院(部)应规范隐患检查、记录、整治、销号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完善安全工作台账,明确隐患整改措施,明确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做到安全整改无盲区。
(四)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各学院(部)应安排好国庆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擅离职守、联络不畅、违规顶岗值班等现象。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保持通信畅通,若发生突发事件,须及时处置并向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科学技术处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