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桂教规划〔2024〕8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根据调查内容及部门职能对调查表进行任务分解,具体分工详见《任务分解表》(附件1)。“填报单位”负责对应表格数据的收集汇总、系统填报、审核校验以及相关电子、纸质版材料的最终报送等工作;“配合单位”积极配合填报单位,负责提供相关数据及佐证材料并做好相关审核校验、说明等工作。具体涉及单位如下:
(一)填报单位
学工部(处)、发规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国际处、国资处、基建处、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学部/教师教育学院。
(二)配合单位
校办、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院、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处)、研工部、校团委、人事处、保卫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国际处、国资处、基建处、后勤保障处、高师中心、继续教育学院、校医院、图书馆、网信中心、教育学部/教师教育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二、填报方式
(一)材料收集:配合单位按照《任务分解表》中的具体分工向填报单位提供准确详实的上报数据,并积极协助填报单位做好相关审核校验、说明等工作。配合单位提供的数据表格须经填表人、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给填报单位。
(二)网上填报:各填报单位统计好本单位所需填报账号数量,并填写《填报员信息表》(附件2),由发规处统一授权分配账号后,在审核汇总各配合单位提供的相关数据及佐证材料的基础上,登录“教育统计数据联网直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部分统计数据须按校区进行填报,详见《任务分解表》。系统登录网址如下:
1.教育网域名入口(https://www.tjxt.moe.edu.cn:8000/#/)
2.联通IP入口(https://114.247.107.7:8000/)
3.电信入IP入口(https://124.127.55.135:8000/)
三、注意事项
(一)认真学习填报指南
所有统计工作人员要认真阅读《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附件3)和《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修订情况说明》(附件4),熟悉填报范围、表格说明、指标解释及校验关系等,进行规范的材料收集和数据填报,确保统计调查的真实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重视原始记录和台账管理
各填报单位和配合单位要严格遵守“三审三签”的数据填报要求,将经填表人、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本单位上报数据的原始记录及统计台账留存好,以便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上报数据的核查。如出现数据比2023年增(减)幅超过20%的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说明原因。
(三)完成季度报表
教育部对“学生变动情况”和“在校生中死亡的主要原因”两张表格(附件5)进行季度统计,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根据相关通知要求按季度完成填报并提交至发规处。
四、报送要求
(一)请各填报单位、配合单位于2024年9月30日17:00前将本单位《填报员信息表》(附件2)报送至发规处,并请各单位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具体填报人员加入“广西师范大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QQ群(群号927339860)”,入群后按照“单位+姓名”格式修改备注名称。
(二)各填报单位须于2024年10月15日17:00前完成《2024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调查总表》(附件6)和《校区数据统计表》(附件7)的系统填报和审核校验工作,并按要求将对应纸质版、电子版存档材料报送至发规处。存档材料如下:
1.从“教育统计数据联网直报系统”导出的本单位所负责填报表格的纸质版(一式一份)及PDF扫描件。
2.学生信息、教职工信息、在校生死亡信息、办学条件信息、资产信息所涉表格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及PDF扫描件。其余数据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由填报单位和配合单位留存备查。
以上材料纸质版需经填表人、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至雁山校区起文北楼644办公室,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请发送至邮箱gxsdfg[email protected]。
未尽事宜,请联系发展规划处。联系人及电话:李娇,3695866
附件:
1.任务分解表
2.填报员信息表
3.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
4.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修订情况说明(高等教育部分)
5.季度调查表
6.2024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调查总表
7.校区数据统计表
发展规划处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