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会的通知》有关工作安排,我校设分会场,宣讲会以视频形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年10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二、会议地点
育才校区国教中心2号楼201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一)校领导(另行通知);
(二)各单位(含附属单位)相关负责人1名;
(三)各学院(部)领导班子成员3名;
(四)思政课教师代表10名,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筹;
(五)本科生辅导员代表25名,由学生工作部(处)统筹;研究生辅导员代表5名,由研究生工作部统筹;
(六)本科生代表7名,由学生工作部(处)统筹;研究生代表3名,由研究生工作部统筹。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人员着整齐便装,请于会议开始前10分钟入场完毕;
(二)会议调试时间为10月11日下午15:30—17:30,请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做好调试工作,并于开会前1小时做好系统接入工作,并做好会场用电保障工作;
(三)请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做好相关参会人员的通知提醒工作;
(四)会场不得录音录像,参会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具有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会场;
(五)请各参会单位于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00前将会议回执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无需报送纸质版),并及时通知参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联系人:李秋,联系电话:0773—363676,18172644053。
附件: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会回执表
校党委宣传部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