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本科课堂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潜心研究教学,努力提高教学,根据《香港论坛资料站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见附件1),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2024学年度(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承担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申请评选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立德树人。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教学工作量饱满。积极主动承担全日制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任务,评选当学年度至少独立为本科生主讲1门课程,且授课课时数不低于所在学院(部)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平均课时数。
(三)课堂教学效果好。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方法得当,教学水平高,形成一定的教学风格。2023~2024学年度所讲授的课程,被教学督导评价为“优秀”;被学生评价为“优秀”,且评分排名原则上不低于本学院(部)学生评教分数前50%。
(四)满足上述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可以优先参评:
1.积极承担全日制本科生公共必修课教学任务,或勇于承担因专业发展和建设需要新开设课程的教学任务;
2.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以先进教学理念开展课堂教学与课程考核;
3.潜心钻研课堂教学业务,积极参加所在基层教学组织集体教研、集体备课(磨课)、示范公开课等各类教学活动;
4.将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将先进的教育思想融入教学方法与手段;
5.坚持科研反哺教学,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本科课堂教学。
三、评选程序及工作进度安排
根据《评选办法》规定,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实行个人申请、教研室推荐、学院(部)评选推荐、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复审、学校审批五级申请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10月18日前)
凡是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均可申请。申请教师应如实填写《香港论坛资料站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申请表》(见附件2),于10月18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所在教研室。
(二)教研室推荐(10月22日前)
申请教师所在教研室根据申请教师2023~2024学年投入本科课堂教学情况、课堂教学水平与效果等方面情况出具推荐意见,于10月22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部)。
(三)学院(部)评选推荐(11月1日前)
各学院(部)对照评选条件对各教研室推荐的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推荐指标数(见附件3)评选出学院(部)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推荐人选。评选推荐结果应面向本学院(部)全体专任教师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部)须在11月1日前将下列申报评选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学校评建办:
1.所评选推荐教师的《香港论坛资料站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申请表》
2.2023~2024学年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推荐人汇总表(见附件4)
3.评选推荐结果公示文件,以及评选推荐以及公示情况说明
以上所有材料的纸质版均应在相应位置签字、加盖公章,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评建办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命名为“单位名称+2023~2024学年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材料”。
(四)教务处复审及公示(11月上中旬)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各学院(部)评选推荐流程、评选推荐人条件进行复审,将复审无异议的评选推荐人名单面向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五)报学校审批(11月下旬)
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评选结果报请校长办公会审批。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部)可根据《评选办法》制定本单位评选细则,根据评选条件评选出本单位2023~2024学年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推荐人选。
(二)各学院(部)应严格对照评选办法及本单位评选细则评选推荐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人选,如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复审、学校公示等环节以及评选结果公布之后发现有评选人不符合条件、评选流程不符合规范的,学校将酌情减少该学院(部)下一学年度评选推荐比例。
(三)2023~2024学年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奖励将与2023年度高水平本科教学业绩奖励一并实施。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评建办,联系电话和地址:0773-3698178(雁山起文楼北楼558室)、0773-5823396(育才行政楼117室)。
附件:
1.香港论坛资料站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2024年修订)
2.香港论坛资料站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申请表
3.各学院(部)2023~2024学年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推荐指标一览表
4.各学院(部)2023~2024学年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推荐人汇总表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