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中华民族历史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和宣传阐释,推动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国家民委决定开展“研究阐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等与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一致,详细信息可见《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的通知》(网址为:https://www.neac.gov.cn/seac/xxgk/202404/1171942.shtml,或见附件1)。我校组织申报本次专项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周二)。
二、本次专项项目申报为限项申报,根据要求,我校可推荐报送不超过10项。当申报总数超过10项时,由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申报推荐名单。
三、此次专项研究时间为6个月,自中标课题发布立项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四、申请人可根据课题参考方向(附件2)自行确定研究题目,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以下简称“活页”)和《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专项项目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5,以下简称“汇总表”)后,提交至所在学院(部),并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社科处。
五、我校申报时间安排
(一)10月20日前: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活页和汇总表;申请人所在单位严格把关,做好各项审查工作,并于10月20日(周日)前将申报材料(均为Word文件格式)统一打包发送至社科处科研科邮箱:[email protected]。申请表和活页以申请人名字命名,如“张三申请表”、“张三活页”,并统一放入以“学院(部)+2024年民委项目”格式命名的文件夹中(含汇总表)。
(二)10月21~25日:如申报总数超过10项,由社科处组织评审,并于10月25日(周五)前公布申报推荐名单;社科处组织形式审查,反馈形审意见。
(三)10月26~29日:申请人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定稿、打印申报材料;各学院(部)于10月29日(周二)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至社科处科研科,其中:申报表和活页各一式2份,汇总表一式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定稿申报材料电子版(均为Word文件格式)统一打包发送至社科处科研科邮箱:[email protected]。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0室;联系电话:3697266,联系人:潘老师、张老师、胡老师;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的通知
2.选题参考方向
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
4.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5.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专项项目课题汇总一览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