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4 年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安稳〔2024〕41号)文件要求及部署,决定于11月在全校开展2024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活动期间,保卫处消防安全科加强与属地消防救援机构联动,负责联系各单位消防活动主讲人。各学院(部)、各单位围绕主题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119消防日”前后,上好消防安全教育课,通过线上线下广泛开展普及性、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教育氛围;强化师生员工警示教育,组织观看消防安全教育警示片,举办“违规电器警示展”“校园火灾案例警示展”等;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及模拟演练活动,学习灭火器使用、疏散逃生等相关知识与技能,让师生员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学会报火警、懂得逃生自救。
(二)全面学习贯彻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广泛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令第28号)、《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教发厅函〔2017〕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桂公通〔2016〕320号)等学习宣传活动,解读教育部办公厅教育厅函〔2024〕20号《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让各单位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校内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充分了解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以及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不断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
(三)全面加强各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运用科学的评估及排查方法,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现场检查排查,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及运行机制进行全面分析。通过自我评估和排查,发现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各学院(部)、各单位消防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请于2024年11月28日前发至保卫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及电话:陈代杰,3698113。
保卫处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