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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主责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送部门:科学技术处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4-11-12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主责广西科技计划项目2024年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2024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农业农村领域)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须知

本批次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依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主责广西科技计划项目2024年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附件1)进行,请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申报指南》和《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申报须知和申报书》(附件2),根据要求认真准备项目申报材料。

二、项目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农业农村领域)均需在网上填报申报书。已有网上申报登录账号的老师仍使用原有账号登录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网址: http://gkg.kjt.gxzf.gov.cn),在系统申报管理菜单下,点击新增项目申请选项,选择相应的类别,点击填写申请按钮即可进行网上申报书填写。

从未登录过系统的老师可通过自行注册或者发送邮件到科技处邮箱([email protected])获取登录信息(邮件内请注明申请人姓名、常用邮箱、手机号码和所在学院等信息)两种方式获取登录账号。

(二)广西重点研发计划申报要求

1. 项目申报时,需下载编写相应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中有相应模版)并上传到系统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文用仿宋四号字体,页面统一为A4纸,采用PDF格式,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20MB

2. 如有其他附件材料,须将附件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并按系统要求上传。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书、查新报告等上传的附件材料应为加盖有效印章的材料。

3. 申报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

1)《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2)《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申报附件。具体见各类申报书格式中的附件清单。

三、项目申报限制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1. 主持的项目实施期满仍未完成验收的,或验收不通过、终止且有需要退回经费而未退回的。

2. 主持在研项目2项(含)以上。

3. 参加(含主持)且排位在前三(含)的在研项目3项(含)以上。

4. 各级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指南中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5. 被各级部门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

(二)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在研项目指已下达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的范围包含广西科技重大专项、广西重点研发计划、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以及广西揭榜制科技项目。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商自治区科技厅随时对申报受理的项目进行查重,存在重复申报嫌疑的,一经核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助资格,追回已拨付财政科技经费,并将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纳入科研诚信档案。

四、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项目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gkg.kjt.gxzf.gov.cn,以下统称系统)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材料,系统具体开通时间如下:

申报系统于202411188:00正式开通,在系统上提交申报书至项目管理机构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818:00(以系统上推荐单位推荐的时间为准),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推荐,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系统准时关闭。项目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一次性形式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318:00,未能通过一次性形式审查的项目须在122518:00前一次性完成补正(以系统上推荐单位推荐的时间为准),所有项目须于122718:00前在系统加盖电子签章,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五、其他重点注意事项

(一)原则上,针对同一指南方向中同一研究内容的,各推荐单位(独立法人单位)只能推荐1个项目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渠道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三)为强化项目绩效评价,请项目申请人认真填报项目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填报内容将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考量,无产出的相应成果指标填写“0”,不能留空,对未填报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申报书不予受理。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济效益分析中,应详细写明经济效益的构成及每个构成部分的计算或折算方式,作为立项项目结题验收依据。

(四)为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和管理好项目财政结余资金的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经费管理方面要有独立的财务制度和内容制度,要有独立的管理办法或独立法规章节规定结余经费管理内容(须在项目申报时提供),且须符合《关于改革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桂财教〔2021170号)等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

(五)实施周期在3年以上的项目需要在项目过程管理考核指标中设置里程碑式中期考核指标,由专业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结果将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并作为项目调整或者撤销的重要依据。

(六)超龄申报处理方式

1. 根据附件2申报须知要求,科研人员超年龄牵头申报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的,应在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内或经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延迟退休年龄内(截至项目申报系统关闭日),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属我区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科技人才或未经认定但符合其相应条件的。

25年内曾主持过国家级科技项目。

3自治区重点引进或急需培养的其他特殊人才。

2.请所有超龄申报的老师,按照通知要求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延迟退休的批准文件和满足超龄申报的条件证明材料;

2)按照自治区或者学校政策(附件34)可延长退休条件的本人符合延长退休政策条件的证明材料以及申请人个人简历和佐证材料(包括科研经历、承担课题情况、已获得奖励情况)

请申请人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于20241115日前提交至学院,由学院统一发送到科技处邮箱,学校将一次性办理相关手续,以便获得农业农村厅批准同意超龄申报的批复件后取消系统申报限制。申报期间只能一次性向农业农村厅提出此类申请,逾期将无法办理。

3.系统填报时,请超龄申报的老师,将农业农村厅的批复文件和符合超龄或超项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到系统,以便项目管理机构审核。(说明:超龄申报条件中未经认定但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应条件的,具体请参考附件5: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3年)的通知。)

六、联系方式

(一)专业机构咨询电话:

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负责糖料蔗专项评审工作)0771-589117758926073300032(违纪投诉电话);广西科技情报学会(负责除糖料蔗专项以外的项目评审工作)0771-533052753143625318719(违纪投诉电话)。

(二)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0771-9661185873812,或加QQ群:839406384

(三)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业务咨询电话:

指南方向1—13、指南方向232629313233340771-5855060

指南方向14—220771-2182724

指南方向2427300771-2182510

指南方向25280771-5855352

指南方向35360771-5888636

(四)学校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方式:

电话0773-3690052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主责广西科技计划项目2024年申报指南  

2.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申报须知和申报书(模板)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部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171号)

4.关于印发《香港论坛资料站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师政人事〔202363号)

5.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3年)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87号)

 

 

 

科学技术处

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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